来源:金融界
天眼查App显示,12月28日,北京粉笔蓝天科技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粉笔公司)与朝阳粉一笔一公一考科技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朝阳科技公司)等一审民事判决书公开。
判决文书显示,原告诉称,粉笔公司依法享有第号“粉笔”商标的注册商标专用权。被告朝阳科技公司未经许可使用“粉笔公考”“朝阳粉笔公考”等标识,并擅自使用粉笔公司的企业字号注册企业名称等。朝阳科技公司未提交书面答辩意见。
法院审理认为,朝阳科技公司使用“粉笔公考”“朝阳粉笔公考”等文字属于在同一种服务上使用与涉案商标近似的商标,侵害了粉笔公司的注册商标专用权。最终,法院裁判朝阳粉一笔一公一考科技有限公司变更企业名称,不得含有与“粉笔”相同或近似的字样;赔偿北京粉笔蓝天科技有限公司30万元及合理开支3.65万元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