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家好,我是小狐鲤精。
前两天,陕西一名老师的行为让广大网友纷纷“拳头硬了”:
学生在做题时不小心漏了一个单位
结果遭到老师的“暴打”
导致右眼及面颊部挫伤
险些失明
不仅如此,这位老师事后并没有第一时间带孩子就医,反而拿粉笔头塞进学生鼻孔止血,清洗掉孩子衣服上的血迹。
孩子母亲杨女士表示,现在不接受任何道歉,就想给孩子讨回一个公道。
此前,扶风县委宣传部发布通报称,涉事教师已被停止工作,正在接受调查,受伤学生恢复情况良好,精神状态平稳。
据杨女士讲述——
小孩就读2年级,因为做数学题时漏了一个单位,数学老师赵某某想用卷起来用胶带缠住的大本的书打孩子的手。孩子胆小,不敢伸手,老师直接将书扔了过去。家长送医后,孩子被诊断为“右眼及面颊部挫伤”。
对此,扶风县委宣传部工作人员称:
“我们看过视频,她当时教导学生是‘手误’,是误打学生了。”
目前孩子脸上的挫伤已经结痂,眼部仍然肿胀
情绪激动之下的“手误”,并不能改变这件事情的恶劣性质。
照家长的描述,赵某某当时确实是想体罚学生,而让她产生体罚冲动的理由,让人难以理解。
学生不就是答题时漏一个单位吗?
原谅她这样一个小错误、善意提醒一下,有那么难吗?
有必要大动肝火、体罚伺候吗?
不知道赵某某是不是第一次“暴打”学生,就算是,也很难让人接受。
虽然教育部赋予老师惩戒权,但惩戒权的行使必须有尺有度,主要针对的是违规违纪、扰乱秩序、行为失范的学生,且涉嫌身体伤害的体罚是严格禁止的——
因为学生算错题,就要用书本打学生的手,这是在滥用惩戒权利。因为学生不敢伸手,就不分轻重、不顾后果地将书本扔了过去,这更是超过师德底线的行为。
赵某某的举动,不仅与老师应有的德行与修养远远搭不上边,而且也不像一个成年人正常的情绪反应:
据杨女士反映,赵某某第一时间没有将孩子送医,而是用粉笔强行塞进孩子鼻孔止血,清洗掉衣服上的血迹,一直等到家长来学校。杨女士邀赵某某去警局做笔录,赵某某推脱说“要请朋友吃饭,没时间去”。
尽管她向家长道了歉,说自己不是故意的,但她伤人后的这一系列的行为,很难让人感受到作为一个老师应有的诚意、责任感和担当。
宣传部门工作人员称,赵某某家庭情况复杂,她本身也患病,所以对学生的情绪比较激动。但这并不能成为家长和公众原谅她的理由。
相反,如果学校和教育部门知道赵某某因为私人原因,情绪容易激动、失控,怎么还安心地让她待在教学一线,放任她与学生的相处?
教育部颁布的《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(试行)》明确规定:
老师不能超限度地惩罚学生,不能言行侮辱贬损学生,不能因个人情绪、好恶实施或者选择性实施教育惩戒。
老师如果不能管理好自身的情绪,很容易将学生当成出气筒,言行很可能超越惩戒的边界。这会让学生承受很大的心理压力,影响学生的身心健康。
孩子红领巾上的血迹
当然,老师不是圣人,有负面情绪很正常。
问题是,累积的负面情绪超过了个体的心理承受能力,乃至于心理健康亮起了红灯,情绪调节出现障碍,甚至出现暴力倾向时,本人、学校和教育部门都必须引起重视。
学校可借助专业的心理评估,了解老师的心理状况,对其进行心理干预,必要时将老师调离教学岗位。
一个情绪容易失控的老师,负重上岗,坚持教课,不是敬业的表现,不是学生的福音,而可能是她自己和学生的灾难。
教师维护好自己的心理健康,适时调整自己的情绪,不仅是个人的需要,也是职业道德的要求。
现在,伤人的赵某某已经被停职,不管未来等待她的是什么,她必然要为自己的错误付出代价。
比起接受处分、取消评优这类的惩罚,更需要反思的是,她目前是否还适合留在课堂上,学校和教育部门该如何规避这类现象。
不管赵某某和学校有什么样的理由为暴行开脱,体罚学生都是不允许的。
老师如果控制不了自己的情绪和打人的冲动,不如退出教学一线,放过无辜的孩子。
文
徐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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